2017年,《紐約時報》記者茱蒂坎特(Jodi Kantor)、梅根圖伊(Megan Twohey),揭露好萊塢知名製作人哈維溫斯坦(Harvey Weinstein)的性侵醜聞,點燃全球性MeToo運動。台灣的MeToo運動,則始於2023年一位民進黨黨工自述職場性騷經驗,隨後星火燎原。媒體也開始重視起這類題目,近兩年許多新聞獎都能看見MeToo相關議題的報導。
性暴力,對於媒體工作者來說,一直是個困難的題目。社會的污名標籤、二次傷害的潛在風險,以及構成性騷擾/性暴力事件的複雜性因素,都是記者投入這類議題時,必須時刻謹慎處理的面向。甚至是,從受訪者口中說出的真相之沈重,也經常使得採訪者也經驗著不適、痛苦。
雖然艱難,始終有一群記者關注性騷擾/性暴力議題。在《報導者》工作6年的洪琴宣,前3年擔任編輯,2022年轉做記者兼數位策展編輯時,她主動提出想從性別議題著手。台灣乃至於華文圈,鮮少有媒體將性別當成一條單獨路線,《報導者》也是如此,「對於編輯台來說,不會特別想像性別是一條線,通常會是社福線、教育線涉及到性別議題。」洪琴宣關心性別的視角,是大學時修了方念萱老師的課而打開的,「那是第一次讓我知道,原來性別的視角帶進報導,可以有這麼多細節,這麼多角度可以切。」
這3年,洪琴宣製作許多性騷擾/性暴力的報導,包括探討2022年上路的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不足之處、MeToo專題〈遲來的台灣#MeToo運動,揭開疤痕後怎麼走下去?〉、「台版N號房」創意私房的檢警偵查過程,以及台北幼兒園幼童性侵案等等。然而她認為,媒體環境要真正改變,重視起性別議題比較困難,反而是採訪過程讓她感受到MeToo運動帶來的改變,「我覺得MeToo帶來比較大的改變是,被害人意識到原來(這些經驗)是可以說的,比較願意站出來。」
以女性為創作主軸的作家劉芷妤,在台灣MeToo運動一年後,與《端傳媒》合作報導台灣演藝圈性暴力事件。選擇在一週年後製作這個題目,對於劉芷妤來說,這不僅僅是一篇深度追蹤報導,更是藉此傳遞訊息給每一位受害者:「他們都還被記得」,「這篇報導不是只針對大牙和郭源元,而是給這些人一些力量,我們沒有忘記這件事情。」
持續發聲助MeToo運動成氣候
香港記者李雨夢的觀察則是,香港主流媒體不太關注這類新聞,反而是獨立媒體跟進台灣MeToo運動,製作深度報導。而她自己也是先關注到台灣的報導,「台灣那時出現很多報導,但香港其實沒有,我又想關注這波浪潮,所以開始構思有沒有機會做在地報導。」李雨夢曾與《歪腦》 (WhyNot)合作,訪問多位台灣及香港的性暴力倖存者,談他們的復原之路。
《女權之聲》創辦人呂頻則表示,2014、2015年中國開始出現關注性別和女權議題的記者,「他們意識到性別報導不只是傳播資訊,更是參與運動的一種方式」,這些記者不畏官方不斷刪文,發了被刪,再發,是中國米兔運動(#MeToo在中國網路的音譯用法,以避開政府的監控。)之所以能夠成氣候的重要角色。
報導性騷擾/性暴力議題,光約訪就困難重重。劉芷妤坦言,原先報導是希望能探討台灣娛樂圈的性暴力問題,而非只聚焦藝人「黑人」陳建州的性犯罪事件,但不管幕前幕後,全都拒絕受訪,「(原本就)認識的人也都不願意。」就連提出匿名採訪方式,仍舊碰壁,「台灣演藝圈很緊密,權力關係是環環相扣,他們沒辦法冒這個險。」
除此之外,多數性騷擾/性暴力成因複雜,每個人看待這類事件的觀點不同,也可能約訪階段就缺乏信任感。劉芷妤分享道,她曾聯繫上一位受訪者,但雙方談論「創意私房」事件時產生分歧,對方隨後以「無法預見這樣的報導能改變什麼」為由拒絕。
「性暴力受害者的報導,是很不好處理的。」擁有相當豐富採訪經驗的呂頻也明說,這類報導的受訪者,有些懷著維權目的,等到目的達到之後,可能會反過來要求媒體呈現方式或不再曝光,「媒體和受害者報導目的不完全一樣,始終都存在這樣的矛盾。」
受訪同意權可隨時終止
洪琴宣則是會在採訪前,讓受訪者明確知道擁有隨時可以終止受訪的權利,「只要是採訪倖存者,我都會在訪綱上很明確地告訴受訪者,受訪同意權是隨時可以終止的,我希望他們知道,不是因為跟我分享了這件事,就一定得被寫出來、刊出。」
不好處理的,還有採訪當下。這類議題較為敏感,如何採訪問題怎麼問、問到哪,記者都需要不斷觀察和拿捏。劉芷妤就坦言,採訪過程她會質疑、糾結「哪些問題不該問?」,「然後我也會想說,作為記者,真的會有不該問的問題嗎?」
李雨夢同樣也擔心問了不該問的問題,過去在《明周文化》擔任專題記者,經常報導社會議題,但面對到性暴力題目,心中始終多一層顧慮,「其實是更加害怕的吧,那個害怕,是怕問了不該問的問題、問的問題不太恰當,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或讓他們感覺不舒服。」李雨夢表示,從擬訪綱到進行採訪,她都會盡量避免追問過多被害者所遭受的細節。
「每個人(記者)都不一樣,有些人會很堅持去挖掘所謂的真實,但只要他們(受訪者)不想說、不想曝光的事情,我比較傾向保留空間給他們。」呂頻坦言,有時在採訪過程,就能察覺受訪者有所保留,但她不太會去追究,「這個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很重要的,即使這會讓我的報導看起來沒那麼獨家、那麼有料。」
詞彙運用牽動社會觀感
在處理幼兒園性侵案報導時,洪琴宣也是特別地謹慎,由於當時約訪區域與事發地幼兒園在同一區,她特別租借日租空間進行採訪,確保這些被害家長的隱密性;另一方面,她也不斷向受訪者確認沒有透露過多細節,避免個案曝光,並且至始至終從未詢問受訪者真實姓名,選擇以最簡化方式處理匿名,即按照報導出現順序標示ABC。
面對這類報導,多數時候,記者會讓受訪者確認內容,不同於新聞報導不給予受訪者看稿的行規。洪琴宣說:「性暴力議題比較特殊,他們接受採訪其實沒有任何好處,幾乎可以說只有壞處、沒有好處,所以我覺得他們應該有權利去掌握自己是如何被描述,對如何被報導、被呈現這件事是有掌控權的。」
劉芷妤分享,雖然大牙與郭源元沒有提出修改報導內容,但特別要求了照片呈現盡量中性,不要刻意顯露悲憤、悲情之情。
在《端傳媒》的報導裡,通篇未使用「被害者」,而是以「倖存者」稱呼受訪者,加害人則改用「行為人」。劉芷妤解釋道,是受訪者郭源元提醒,才改用較中性的法律用語「行為人」來稱呼當事人陳建州,「我個人沒有偏好這種用法,可能因為太中性了,但還是尊重當事者意願。」
身為作家的劉芷妤強調「語言會改變社會文化」,關於報導詞彙如何使用,她這麼回覆:「我認為受害者與倖存者都指出部分事實,但就因為性暴力是一種太複雜的暴行,即使是詞彙運用上的部分事實都很容易影響社會觀感,也就是影響我最在意的那個部分,我認為這兩個指稱都是現階段『可以用』的詞彙,但不會是最好的,我們的社會可能還需要時間去進化出一個更好的語彙。」
李雨夢坦言,部分受訪者不願意被稱呼為「被害者」,如何使用詞彙取決於受訪者的意願。
至於中國,呂頻積極擺脫國家改革進步的那套論述,「在中國,許多報導都回到要求國家改革,不管哪個媒體,都扮演一個向國家建言獻策的角度,我很反對這樣的角度。」傳遞誰的聲音、從誰的視角報導,是呂頻最在意的部分,「我覺得最重要的是,把他們(受訪者)的聲音說出來,即使他們的聲音是另類的、憤怒的、不為當時社會所容的,而不是很快地就歸結到我們政府應該怎麼做。這兩者差別在於,我們要去看見與放大哪些人的權力。」
累積過程有挫折也有收穫
洪琴宣在2025年2月底離開《報導者》,離職前半年她固定進行心理諮商,她坦言,做這類題目很沈重,有很多情緒需要消化,「每次採訪完,一方面覺得願意講出來的人很有力量,但另一方面也會覺得,為什麼事情還是一直發生。」當年《跟騷法》報導裡的受害者,如今依然持續被騷擾,「報導不一定迎來好的結局,世界不會變好。」
李雨夢也同樣感到挫折,她說:「報導沒有太大迴響,就像丟水瓶到湖裡,然後就沉下去的感覺。」偶爾看到一些惡意的評論,她也擔心使得報導被誤解,可能再對受訪者產生負面影響。報導完成,心卻始終懸在那裡。但也因為如此,李雨夢仍持續關注香港性犯罪議題,製作追蹤報導。
劉芷妤不太在意評論,唯一使她氣憤的是那句時常出現的留言:「這不是你的錯」,依然有許多人不夠理解,甚至錯誤理解性暴力事件,認為受害者也有錯,「當然不是這些人的錯,但到底要到什麼時候,這句話才不會再出現。」路還很長,不斷被婉拒的挫折,代表我們做得還不夠、社會還不夠前進,才讓這些人有所顧慮、拒絕採訪,但另一方面,這個過程也提醒了她,這些事情就是必須一講再講。
這兩年,台灣性暴力/性犯罪事件不斷發生、被報導,「性別事件一直都沒有停下來,我們要不斷去關注。」劉芷妤說:「當我們一直談論這些東西,每一次談論都有新的收穫,2023年談論這些問題時,或許角度有問題,現在調整了角度,都是一個累積的過程。我們就是繼續累積下去吧。」